光阴荏苒,转眼之间,刘志永律师从业已14年有余;回首往事,似过眼云烟,却又历历在目。从法官转型做律师,刘志永律师走过了一段勤勉耕耘的拼搏之路。
▲知名律师刘志永
作为90年代的大学生,刘志永怀着对教书育人的敬佩与向往,刘志永走上了三尺讲台,成为光荣的人民教师。后来恰逢全国法院系统公开招聘,怀着对公平正义的崇敬和信仰,刘志永又走进了人民法院,成为一名人民法官。
在做法官的这段经历中,刘志永也会陷入矛盾和纠结之中时,那就是无论自己如何努力,有时候也改变不了有些案件的结果,时间越久,这种情绪越强烈。最终,刘志永报考了2008年的全国司法考试,并以黑龙江省排名第一,全国排名第5的成绩成了一名执业律师。
在刘志永看来,法官的存在都是为了维护公平和正义,但定位不同,角色不同,同样的案件,两种角色的看法则截然不同。从出发点来说,法官更倾向于不放过一个坏人,但律师更倾向于不冤枉一个好人;从服务对象来说,律师更多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法官则要一碗水端平,尽可能达到判决息事的结果。
▲普法宣传中的刘志永律师
曾经的刘志永坐在审判席上,聆听了原、被告面红耳赤的一番唇枪舌剑,待尘埃落定,从原、被告提供的若干证据中去伪存真,并找到双方争辩的事实,听从了内心对法律和正义的召唤写出一个个的裁决书。现在的刘志永则站在委托人的立场,在法律的范围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限度的公平。
律师的存在,是对司法机关的完美补充,通过律师的尽职调查,再通过法庭的精彩辩护,从而给法官的判决提供更多的思路和角度,从而使判决的程序更有争议性,也更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公平。当然,这也是刘志永辞职做律师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