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提起公诉近10个月后,华晨汽车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祁玉民的案情获官方披露:其在25年间收受他人财物1.33亿元。
5月6日,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包括祁玉民在国资国企领域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
通报指出,2018年8月,华晨集团与省外某公司签订协议合作开展新能源汽车项目,在此过程中祁玉民对该公司给予支持关照并收受钱款1100万元。
1995年至2019年,祁玉民利用职务便利,在借用资金、承揽业务、取得经营销售权等方面先后为39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折合共计1.33亿余元。祁玉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祁玉民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祁玉民出生于1959年1月,长期在大连国企工作,2004年任大连副市长,2005年12月转任华晨汽车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年3月退休。
2020年12月,辽宁省纪委监委宣布祁玉民接受调查。2021年6月,祁玉民被“双开”。通报指出,他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违反议事规则违规决定重大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搞钱色交易;
对华晨集团虚报利润问题失职失责;
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非法收受财物;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
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2021年7月,祁玉民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朝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起诉指控:被告人祁玉民担任大重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处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大连重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大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合作、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
作为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