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续深入正风肃纪反腐,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在严肃查处一批县市区委书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全面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要求,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处理一批行贿人。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5起向县区委书记行贿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 株洲国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原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陈辉单位行贿案。2013年至2018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陈辉向先后担任株洲县委书记、攸县县委书记的谭润洪提出请托,谭润洪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向相关人员打招呼,为株洲国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参与株洲县河道砂石开采项目中缓交股本金、延长采砂期以及承揽攸县有关市场建设项目、绿化提质项目、夜景照明工程、改扩翻建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16年至2018年,为感谢谭润洪的帮助,陈辉以送现金、送越野车等方式,先后送给谭润洪折合人民币共计2238万余元(币种下同),其中被谭润洪索要折合共计1218万余元。2020年12月,株洲国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六百万元,依法没收非法所得;陈辉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三百万元。2018年12月,谭润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8月,谭润洪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六百万元。
2. 湖南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符维义行贿案。2011年至2016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符维义向时任芷江侗族自治县委书记曾佑光提出请托,曾佑光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向相关人员打招呼、协调推动等方式,为符维义在承揽该县某单位整体搬迁项目以及该项目建设用地选址、项目资金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12年至2019年,为感谢曾佑光的帮助,符维义以送现金、银行转账的方式,送给曾佑光及其特定关系人共计229万余元。2021年12月,符维义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2020年6月,曾佑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12月,曾佑光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百万元。
3. 湖南省皓泽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左佩荪行贿案。2015年至2020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左佩荪通过他人向时任石门县委书记谭本仲提出转请托,谭本仲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向相关人员打招呼,为左佩荪在承揽石门县两个单位异地搬迁工程项目以及该项目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15年至2020年,为感谢谭本仲的帮助,左佩荪送给谭本仲及其特定关系人共计1600万元,其中既遂250万余元,未遂1349万余元。2021年4月,左佩荪因涉嫌行贿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2020年11月,谭本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4. 湖南省汇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果行贿案。2014年至2016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梁果向时任株洲市荷塘区委书记顾峰提出请托和转请托。顾峰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向相关人员打招呼,为梁果在承揽荷塘区相关道路建设工程项目以及该项目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14年至2021年,为感谢顾峰(2016年8月至2021年7月,先后担任株洲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副市长等职务)的帮助,梁果以送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送给顾峰及其特定关系人折合共计463万余元,其中既遂折合共计363万余元,未遂100万元。2021年9月,梁果因涉嫌行贿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2021年9月,顾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5. 原湖南千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田分公司负责人郑铮行贿案。2017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郑铮向时任江永县委书记周立夫提出请托,周立夫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向相关人员打招呼,为郑铮在承揽江永县某乡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以及该项目资金拨付、工程结算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17年至2018年,为感谢周立夫的帮助,郑铮多次送给周立夫现金共计55万元。此外,2014年至2015年,郑铮还向周立夫(时任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行贿495万元。2021年11月,郑铮因涉嫌行贿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2021年10月,周立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本网评论丨强化震慑 精准有效打击行贿
4月21日,湖南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向县区委书记行贿典型案例。株洲国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原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陈辉单位行贿案,湖南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符维义行贿案……在严肃查处一批县区“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处理一批行贿人,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要求的具体举措,彰显了对贿赂行为零容忍的坚定决心。
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是当前腐败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利益驱使下,不法商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千方百计“腐蚀”领导干部,把行贿视为“一本万利”“稳赚不赔”的投资。通报的5起案例中,从行贿对象看,均为县区“一把手”;从行贿的谋利事项看,主要涉及项目承包、工程款拨付、项目建设推进等方面;从行贿金额看,有的行贿额高达人民币2000余万元……这些案例警示我们,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必须深刻把握行贿问题的政治危害,让行贿者付出应有代价。
保持严惩受贿腐败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是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的关键。2021年9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明确了查处行贿行为的五个重点,要求对查办案件中涉及的行贿人,依法加大查处力度,该立案的坚决予以立案,该处理的坚决作出处理。4月20日,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联合发布的5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湖南此次公布的案例都充分表明,要把握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等重点,让行贿人付出相应代价,推动惩处行贿更加有的放矢、精准有效。要释放坚决查处行贿的强烈信号,给潜在行贿者有力震慑,教育引导市场主体不敢、不能、不想违规违法,自觉规范从业行为,共同营造公平公正、诚信法治的市场环境。
清除贿赂滋生土壤,要多措并举,发挥治理腐败综合效能。行贿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对其进行“惩”“治”“防”也是一项艰巨、长期的系统性工作。此前,各地陆续公开发布行贿人“黑名单”、通报行贿典型案例。通过对列入“黑名单”的行贿单位及行贿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贷款条件、投标资格等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形成震慑。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推动腐败问题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从源头上压缩行贿生存空间。要加大联合惩戒,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的有效路径和办法;针对行贿案件“解剖麻雀”、找准“病灶”,把案件查处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结合起来;深入开展警示、纪法教育,倡导廉洁守法理念,营造健康有序守法的市场环境。
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为经济发展创造健康良性的社会环境,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部署,多措并举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推动健全制度、完善体系,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