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将2021-2023年度循环外技术纳入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通知称,在2021-2023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核算中,对标准配置制动能量回收系统、高效空调且具有循环外节能效果的车型,其燃料消耗量可相应减免一定额度(可累加)。企业可自行选择固定额度或试验额度进行申报。其他循环外技术纳入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的要求和燃料消耗量减免额度将另行制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将2021-2023年度循环外技术纳入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通知称,在2021-2023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核算中,对标准配置制动能量回收系统、高效空调且具有循环外节能效果的车型,其燃料消耗量可相应减免一定额度(可累加)。企业可自行选择固定额度或试验额度进行申报。其他循环外技术纳入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的要求和燃料消耗量减免额度将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