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称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警方对存在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的王某某、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因王某某等提请行政复议,警方对四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针对该份通报,微博上有多名认证博主表示,该起事件中的王某某或为北京普思投资董事长、IG电子竞技俱乐部创始人王思聪。12日中午,红星新闻记者就上述事件致电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接线人员表示不便接受采访。随后,记者又尝试联系北京普思投资有限公司,但记者刚提及此事便被对方挂断。据新京报我们视频报道,有权威人士证实事件中的王某某正是王思聪。
“因打架造成对方轻微伤的,属于违法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进行行政处罚。”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如果相互打架,造成一方轻微伤的,通常会认定为斗殴。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当事人一方作为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付建律师说,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需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且在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可以决定停止执行。
此外,付建律师还表示,行政复议被受理后,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如果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红星新闻记者 罗梦婕 实习生 华苒君